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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第四次续发四期特别国债700亿

  7月24日,财政次续财政部发布关于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第四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部第通知。通知指出,发期乡村医品农民为筹集财政资金,特别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债财政部决定第四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10年期),财政次续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部第

  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期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特别起息日、兑付安排、国债票面利率、财政次续乡村医品农民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部第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7月16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86%;按半年付息,发期每年1月16日、特别7月16日(节假日顺延,国债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30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31日进行分销;8月4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8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5个、30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07704—5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2020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任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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