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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现场。黑龙东北网记者 安泽 摄

东北网8月28日讯(记者 安泽 霍枭涵) 记者从28日召开的江省集体经济《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8月21日经黑龙江省人大会常委会会议通过,农村重生之绝世医女10月1日起施行。组织这是条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国内首部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综合性地方法规。月日

近年来,起施我省按照国家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黑龙顶层设计,全面部署并扎实推进了改革。江省集体经济作为整省试点,农村到2019年底,组织重生之绝世医女全省基本完成了各项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条例比国家要求提前两年。月日截至目前,起施全省已有9966个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黑龙占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99.8%。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2018年村集体资产总额490亿元,实现收入50亿元,比上年增长25%。2019年,资产总额达到521亿元,收入达到63.6亿元,比上年增长27.2%。是改革开放以来村集体经济发展最快时期。

改革后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别法人,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比,在组织架构、核算体系和管理运营机制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适应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发展的需要,2017年,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开始立法调研,2019年11月,省司法厅、省人大农林委员会、省人大法工委参与条例起草修改。根据国家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结合黑龙江实际,多次进行修改完善。

据悉,《条例》共有8章57条,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管理主体、股份合作体制和资产运营机制以及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核心制度,对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以法规形式进行了固化。《条例》的出台是我省农村改革的重要成果。(安泽 霍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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